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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7年起,交房不到半年時間里,香花畦小區路面裝潢就出現坑窪、破損的情況,居民日常生活受到影響(本報曾報道)。6年來,業主多次和開發商溝通無果後,業委會無奈將開發商告上法庭。前天上午,順義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京華時報記者施志軍實習記者msata陳奕凱
  >>現場
  地面坑窪不平
  去年6月,京華時報記者來到後沙峪香花畦小區,剛邁入小區正關鍵字門,就看到大段坑窪路面,每走幾步就有直徑近10釐米的坑。
  前天下午,記者再次回訪,發現道路坑窪現象仍然存在。整個路面起伏不平,鋪路的磚塊兒大多已經鬆散碎裂,路上坑連著坑,有的坑面積甚至擴大到1平方米。一位居民拉著行李襯衫箱走進小區,箱子左搖右晃,該居民不得不將箱子拎了起來。
  “15號樓的一位大姐曾騎車買菜,從西門騎到100多米遠的15買屋號樓,下車一看,一袋兒雞蛋基本全都碎了”,居民張大姐說,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6年來,小區路面無人修複,“對於年輕人影響不大,但我們老年人本身就邁不開步,再加上有坑,萬一絆倒了,誰來負責?”
  另有居民說,因小區路面不平,在出售房屋時,賣房者不得已降低價格,部分購房者甚至因為路面問題放棄購房。
  >>庭審
  雙方各執己見
  在前天的庭審現場,開發商委托代理人表示,工程竣工時質量是合格的,且在質保期內道路並未出現任何問題。質保期結束後,道路出現問題,原告應當申請道路質保金。此外,小區路面問題是因業主使用不當造成的。
  對此,業委會主任劉木稱,“專項維修資金是業主們的共有財產,不應隨意挪用,開發商此說法屬於推卸責任。”
  北京均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香花畦項目部相關工作人員稱,屢遭業主的投訴,物業也很無奈。物業接手小區時,道路就已經出現很大程度的破損。一直以來,路面破損直接導致物業費收繳率下降。“自從公司2008年入駐香花畦小區,公司已不下20次致函開發商申請維修道路,但均遭開發商拒收。”
  隨後,記者致電開發商一位徐姓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小區建成後經過相關部門驗收。至於其他問題其概不知情。
  >>律師
  須第三方鑒定
  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薑劍認為,根據相關法規,商家為顧客提供商品時,商品本身存在質量問題,質保期應在商品修複後算起。
  按道理來講,香花畦家園小區已經入住多年,說明小區在移交過程中符合相關設計標準。路面出現破損,也不排除過載、後期維護不力等原因。業主可以找第三方,對路面質量是否符合相關設計標準進行鑒定。  (原標題:坑路6年未修業委會訴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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