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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購私家車公證辦理首日,處理全數六千個預約。圖片來源於網絡
  參考消息網1月6日報道 港媒稱,深圳早前推出限牌令引發搶購汽車潮,相關部門前日起為未上牌新車進行公證,首日六千個預約號全部辦完,其中有市民辦理其新買三百輛汽車的公證。但公證機構審查通過公證後,仍需要市交委、交警等部門確認,才可獲上牌。
  據香港《東方日報》1月6日報道,由於限牌政策,辦理市民需要證明新車是在限牌實施前購買。除福田、羅湖等六區公證處辦公點外,深圳市公證處特意在會展中心臨時開設公證廳,首日已大排長龍,至1月5日排隊人流據指更達近萬人。
  
  【延伸閱讀】看華南丨深圳汽車限購背後的利益衝突
  在廣州的西部,與佛山連接的主幹道上,來往的車輛總會經過一些空置的收費站。這些收費站的緣起,是廣州曾經對外地車入穗額外收費——廣州先建起收費站,周邊城市見狀如法炮製,也在邊界地區設崗立卡,“報複性”收費。事情的最終結果,是地方政府們達成了妥協,在邊界上撤走收費員,於是在城際道路間留下這些“冷戰遺跡”。
  在本周一,深圳市突然出台機動車限購,緊接著提出的限外政策,大有複習當年廣州的影子。在一場毫無任何徵兆的新聞發佈會之後,深圳市政府打了市民與業界一個措手不及。此前曾在公開場合多次聲稱“不會限購,用經濟方式治堵”的深圳終於也加入了限購隊伍,成為繼北京、上海、廣州、貴陽、石家莊、天津和杭州之後,全國第8個汽車限購的城市。
  類似的情景在此前頒佈汽車限購的城市中都有出現。廣州、天津、杭州的突擊“限牌令”均曾引起購車市場的軒然大波,有人大手筆囤車囤牌,平日晚上黑燈瞎火的汽車銷售廳燈火通明,刷卡隊伍排成長龍,天津的一些消費者甚至拿金項鏈作為抵押品。
  相比廣州、天津、杭州等城市“長達”數小時的預留時間,深圳做得更絕。從政策頒佈到強硬執行只有短短20分鐘,讓市民大跌眼鏡。媒體稱,當日晚6時許,深圳市各大汽車城內到處是閃著警燈的警車、公安民警以及治安員。由國稅局、交警等聯合組成的督查組人員出現在各4S店內開始盤點庫存並迅速封閉大門。
  深圳市人民政府表示,此次限購主要為了緩解交通嚴重擁堵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不過,跟以往在廣州發生過的那樣,立刻有媒體提出質疑:改善環境質量和緩解交通擁堵只是錶面原因。
  “限購僅為地方政府單方面降低行政成本的措施,反映的實質是汽車消費快速增長引發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衝突——快速增長的汽車消費對中央政府來說是龐大的稅收收入,對地方政府來講卻是巨大的財政窟窿。”
  實際上,以往一些汽車限購城市的經驗的確表明,限購併不是解決交通擁堵問題的必要條件。限購後很多市民仍能購車上外地牌照,而這些外地牌車日常都行駛在限購城區的路面上,導致交通擁堵沒有絲毫的改善。
  當年廣州限牌,大量汽車銷售員轉移到深圳,現在深圳又限購,有人打算去東莞。“在哪裡哪裡限,東莞能挺多久?”,“東莞、惠州(的車)馬上要漲價了!”在汽車業內人眼裡,這是一個必然的趨勢。
  深圳此次即時追加了“限外令”:主城四區高峰時段禁止外地客車通行。早晚高峰期間,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車外,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四個行政區域內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通行。
  此措施能否實施尚存疑問。廣州2012年頒佈限購政策時亦傳出相關的“限外”舉措,而“出於多方面考慮”,至今仍未實行。事實上,當年上海實施車牌拍賣後,一度禁止周邊地區外地牌照進入上海引發了多省市摩擦,隨後這些地區以同樣的方式通過禁止上海牌照汽車出入才迫使上海方面妥協。
  調研公司Automotive Foresight的總經理張豫(Yale Zhang)說,深圳限購令可能對消費者產生強大的心理影響,周邊城市以及其他大城市的消費者們會在2015年前兩個季度出於恐慌而瘋狂購車。在珠三角,與深圳相鄰的城市包括東莞、惠州,以及珠江西案的佛山、廣州乃至珠海等。
  深圳限購又限外之後,周邊城市會否紛紛提出異議,深圳能否承壓,各方仍在觀望。1月9日,深圳政府將公佈具體的操作細則,或許等到那時,一切才有下步定論。
  (騰訊財經 劉力可 許十文 發自廣州)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2015-01-02 15:18:03)
  
  【延伸閱讀】深圳原特區內路邊臨時停車泊位開啟收費模式
  中新網深圳1月1日電 (記者 鄭小紅)深圳福田、羅湖、南山、鹽田等原特區內的1.32萬個路邊泊位,1月1日起開啟收費模式。
  截至當天17時,深圳路邊臨時被占用停車泊位5323個,占用比例為44%。490名現場執法巡管人員共開出2189宗罰單。其中,泊位內違停警告1273宗,泊位外違停取證916宗。
  深圳市交委負責人說,開始收費的一兩天內會採用柔性執法方式,處罰情況還要看現場把握。“今天的數據將上傳給深圳交警方面。”
  路邊停車收費泊位分全日可停泊位、僅夜間可停泊位、非高峰時段可停泊位等三種形式。其中,全天泊位為全實線框,非高峰泊位為虛線框,夜間泊位是兩條平行短線,只有夜間(21:00—次日7:30)才能停放。
  遵循“區域差別”和“分時差別”的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交通擁堵情況、公交發達程度以及土地開發強度,本次原特區內增設路邊臨時停車泊位分別按照一類區域和二類區域收費標準收費。一類區域包括羅湖、福田、南山、前海等區域的中心城區;二類區域包括鹽田區和原特區內除一類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一、二類區域最大的區別在於收費標準。一類區域的收費標準為首半個小時5元,之後每半個小時10元,全天最高265元。二類區域的收費標準為首半個小時3元,之後每半個小時6元,全天最高159元。
  據介紹,深圳路邊停車收費支持手機支付。車主可以通過手機APP、96001服務熱線、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支付寶服務窗等5種方式繳費。對於沒帶手機或者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可以撥打客服電話、按照指引操作,或讓人代繳費,因為一個停車賬號可以同時購買多個泊位。
  車主在路邊停車如果出現超時停車、未按照停車位標線停放等6種泊位內外違停行為,就會收到罰單。罰款金額最低500元,最高為2000元,部分違停行為還會被記錄到個人徵信系統。(完)
  (2015-01-01 22:36:09)
  
  【延伸閱讀】新媒:深圳汽車限購“閃電生效”惹爭議
  參考消息網1月1日報道 外媒稱,中國深圳2014年12月29日傍晚突然宣佈實施汽車限購政策,20分鐘後即出動大量警力封鎖各家汽車4S店,禁止汽車交易。閃電般生效的政令招致輿論怒批深圳官方“公信力淪陷”,因為官方曾承諾不對汽車進行限購。
  新加坡《聯合早報》2014年12月31日援引中國媒體報道稱,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12月29日傍晚5點40分宣佈,車輛限購政策將在當天傍晚6點生效。深圳成為繼北京、上海、廣州、貴陽、天津和杭州之後,第7個實施汽車限購的中國城市。
  報道說,由深圳市交管、市場監管等部門組成的“執法隊”當天傍晚旋即封鎖各家汽車4S店。據新華社報道,一位沒買到車的顧客批評說:“這樣突然限購太粗暴了。”
  對於突然拋出的“限購令”,深圳市政府給出四個原因:一、深圳市機動車增長迅猛,車輛密度全國第一。二、目前機動車尾氣排放成主要大氣污染源。三、目前深圳停車位總計約104萬個,缺口達三分之二。四、以征收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費為主要經濟手段的調控措施目前無法推行。事實上,有關深圳將加入“限購”的猜測和傳言已經流傳好幾年,但當局一直矢口否認。
  據報道,2014年1月的廣東省兩會上,深圳市長許勤曾承諾,深圳對私家車不限行、不限購。另據媒體報道,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國賓曾在2013年11月表示,如果深圳出台限牌限號政策,“一定會廣泛聽取意見,絕對不會搞突然襲擊”。
  《聯合早報》稱,一再闢謠又突然限購,深圳市政府從發佈政策到正式實施只給了20分鐘,閃電般的“突襲”引髮網上炮聲隆隆,好多網民斥責深圳市政府公信力折損,更有網民直批“有權就是任性”。
  地產界巨頭任志強在微博上批評稱,這是決策程序不公開透明的典型案例,“用突然襲擊毀滅了民眾的信任,讓官員的承諾變成了欺騙”。時事評論員楊恆均則建議紀委去查一下車輛限購政策商討至今,知情官員的家屬親戚中有多少突擊買車的?
  面對潮水般的惡評,深圳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已借鑒倫敦、新加坡、香港等國際先進城市經驗,積極探索採取經濟杠桿手段,調控交通需求。
  不過,大部分輿論對深圳官方的解釋不買賬。《北京青年報》的社評認為,即便新政策空當長造成一定的混亂,損失也遠不及政府朝令夕改、鬆弛無常造成的政府公信力減損,因為前者的損失可以量化,也可以彌補,後者的損失則難以估量,也幾乎不能彌補。
  另據《新京報》報道,政府部門的數據顯示,部分城市在限購限行之後雖然取得一定成果,但這並非解決交通擁堵的靈藥,無論如何只是權宜之計。
  廣東省社科院區域與企業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指出,要解決北上廣深交通擁堵的問題,就必須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將優質資源更平均地分配到其他地方,但由於“公共資源是跟著權力走,要解決資源分配問題就很不容易”。他說,中央現在強調依法治國,“地方政府不講誠信,老百姓肯定有意見”。
  (2015-01-01 14:18:49)
  
  【延伸閱讀】快播起訴深圳市監局庭審結束 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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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科技訊 12月31日午間消息,快播公司就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深圳市監局”)開出的2.6億元罰單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今日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在庭審結束後宣佈,庭後合議庭將依法進行評議,宣判時間另行通知。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監局以快播公司多次侵權為由,開出2.6億元罰款。隨後快播曾提起行政覆議,但被廣東省版權局駁回。
  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快播的行為是否侵權,深圳市監局是否有權出處罰快播,以及處罰金額是否得當。
  快播認為,對於《北京愛情故事》、《中國好歌曲》等影視作品,其只提供搜索、鏈接等服務,對被鏈接作品是否侵權不知情。並且快播在騰訊向其發出侵權通知後,採取了刪除措施。快播認為這適用於“避風港”原則(“避風港”原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並不製作網頁內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服務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不應受到行政處罰。
  快播還認為,此次案情是民事侵權行為,深圳市監局無權處罰,並且2.6億的罰款不合理。快播表示,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將“13部作品平均授權價合計為人民幣8671.6萬元”作為被告非法經營額的認定依據不妥,另外國家版權局之前曾對快播處以25萬元的行政處罰,深圳市監局屬於重覆處罰。
  深圳市監局稱快播通過網絡從多個明顯不可能獲得授權的專門提供侵權盜版作品的網站主動採集播放地址並設鏈,經過歸類、排序和推薦等編輯整理,收錄進快播移動端內設的雲帆搜索網站供用戶使用。這些事實表明,快播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並且快播在接到騰訊公司三次致函後仍未停止侵權作品的編輯,快播公司行為並不適用“避風港”原則。
  深圳市監局還指出,快播雖然沒有向用戶收費和插入廣告,但通過其他形式的收入獲得營利補充,處罰數額是正確的。另外國家版權局的處罰決定是針對快播侵犯樂視公司相關權益的行為而作出深圳市監局的處罰針對快播侵犯騰訊公司24部作品網絡傳播權而作出,並不存在重覆處罰。
  雙方圍繞以上問題進行辯論。不過在經過一上午的庭審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沒有立即公佈結果,宣判時間將另行通知。(文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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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31 14:08:04)  (原標題:港媒:深圳未上牌小汽車開始公證 近萬人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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