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有助於提高我國反腐敗的科學性,有助於找到反腐敗的切入點
  □喬新生
  “透明國際”發佈的世界各國“清廉印象指數報告”在中國引起了較大爭議。近些年來,中國在反腐倡廉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和某些國家相比,我們在反腐敗方面還有不少工作要做。從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角度看,應該建立真正屬於我們自己的,更加科學的反腐評價體系。
  這樣的評價體系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的主體。不論是民主國家還是轉型國家,在反腐敗的過程中都必須充分聽取選民的意見,都必須貫徹落實主權在民的原則。在建立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過程中,必須堅持人民主體的原則,讓人民評價執政者的反腐敗狀況,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防止反腐敗工作上的“自娛自樂”,也只有這樣,才能防止在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的過程中出現新的腐敗現象。
  第二,反腐敗績效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反腐敗績效考核必須具有科學性,必須借助於現代統計科學的方法,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運用數理統計分析的模型科學評估反腐敗工作。“透明國際”長期堅持以問卷調查的方式征求世界各國人民的意見,實際上就是要在調查樣本相對充分的基礎之上,對世界各國的腐敗狀況作出客觀評價。政府可以借助於國家的統計部門發放調查問卷,非政府組織也可以通過田野調查或者其他方式充分聽取人民的意見,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對各國反腐敗工作作出科學評價。
  少數學者擔心,如果由政府的統計部門接受委托進行反腐敗績效考核,那麼,是否會出現官官相護的現象?這種擔心是必要的,政府在統計調查分析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公開的原則,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防止出現弄虛作假的現象,也只有這樣,才能使我國的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結論得到廣泛的認可。
  第三,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各項指標分類必須科學。腐敗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現象,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必須建立在科學統計指標分類基礎之上,必須對社會上的各種腐敗現象進行歸納整理,併在此基礎上建立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指標分類體系。當前我國在績效考核的過程中出現了主觀先驗論,一些人害怕社會公眾廣泛參與,在反腐敗績效考核的過程中強調政治正確,雖然承認反腐敗的重要性,但卻刻意淡化反腐敗的嚴重性。這種做法不利於建立科學的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當然也不利於對我國反腐敗的經驗和教訓進行全面的總結。
  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的基本假設是,國家存在著腐敗現象,但是,在反腐敗的過程中,人民的滿意程度是反腐敗績效考核的主觀標準。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各項指標都是建立在人民是否滿意的基礎之上的。既不能把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簡化為人民群眾是否滿意主觀標準,同時又不能在對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指標分解的過程中出現“統計陷阱”,不能把同一個體系的評價指標分解開來,從而進行疊加分析,也不能把不同體系的評價指標綜合在一起,從而得出錯誤的結論。總而言之,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中的每一項指標,都應該能指向同一個目的。在對各項指標進行科學統計分析之後,能夠對一個國家的腐敗狀況以及反腐敗產生的效果作出整體評價。
  筆者是國內較早倡議建立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的學者之一。建立這樣的評價體系,一方面可以督促反腐敗機關不斷改善自己的工作,提高反腐敗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反映人民對國家反腐敗機關工作的滿意程度,從而在反腐敗的過程中不斷地尋求共識,凝聚共識。建立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有助於提高我國反腐敗的科學性,有助於找到反腐敗的切入點,有助於把握反腐敗的主攻方向。期盼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儘早建立我國的反腐敗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
  (原標題:建立科學公正的反腐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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